王宇虎 2026-5-1 23:25:3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 阅读模式
知产维权|被告“下架再上架”,谁该背锅?
之前听说一位同行朋友的抱怨,事情是这样的:做了一件知产维权的案件,由于开庭前被告把侵权链接下架了,他很正常的撤回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。但是,判决出来后,被告又偷偷上架。
结果权利人暴怒,因为权利人主要目的是想下架,认为是我这位朋友不该撤回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。
但是……
下架又上架,这不是“同一侵权”,这是新的侵权。
另案起诉,直接主张惩罚性赔偿——1到5倍。
这不是律师的锅,是权利人的二次机会。现在的知产维权有可能判不了多少,不如打恶意或者故意侵权,请求惩罚性赔偿,才能把恶意或者故意侵权的被告打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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